7月21日,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1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提到,鼓勵商業保險將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等納入保障范圍。
推進醫養結合是優化老年健康和養老服務供給的重要舉措,是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增強老年人獲得感和滿意度的重要途徑。近年來,醫養結合政策不斷完善,取得積極進展,但在政策支持、服務能力、人才建設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難點堵點問題。
聚焦提高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醫療服務可及性,《意見》提出,積極提供居家醫療服務、增強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等兩項措施。支持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居家醫療服務。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
針對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和運營面臨的實際困難,《意見》提出完善價格政策、加大保險支持、盤活土地資源、落實財稅優惠等四項措施。
其中,在加大保險支持方面,《意見》要求,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探索對安寧療護、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實行按床日付費。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治療性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足額支付符合規定的基本醫保費用。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適應失能(含失智)老年人基本護理保障需求。鼓勵商業保險將老年人預防保健、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等納入保障范圍。
在落實財稅優惠方面,《意見》強調,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相關產業投資基金支持醫養結合發展。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
關鍵詞: 進一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商業保險 優化老年健康 社區醫療服務